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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规定需持证上岗 网售食品商家不能再任性了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6/10/21 13:57:07  访问:633人次

    10月1日起,又将有一批新的政策法规开始实施。这些新政包括:《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投案将从轻或减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严格管理网络食品交易;《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前不交任何费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进行严格管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约车将戴上“紧箍咒”……

  家庭DIY蛋糕、农家瓮鸡、私制饼干……这些标榜健康美味的自制食品在各大电商、微信朋友圈、私厨平台颇受欢迎,背后的食品安全隐患却屡被忽视。

  本月起,随着《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下称“办法”)的实行,这些网上销售的自制美食受到严格监管。按照《办法》要求,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无证商家将陆续被平台清退。

  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员表示,湛江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一定的空白区域。下一步,广东省将根据国家的新规制定“网络食品销售管理办法”。目前,讨论稿已出来,但还没正式发布。我市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让网络食品更加规范。

  外卖

  网络点餐“火了”校园周边商家

  根据《办法》规定,凡是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都属于网络食品经营。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且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此前,不少无证无照商贩利用网上订餐平台,靠外卖服务经营,有些饭菜因卫生问题常常遭到市民的投诉。《办法》实施后,网络订餐平台如何呢?10月16日,记者登录零号线、百度外卖等网络订餐平台,在输入所在区域位置后,出现商家名称。记者随机点击进入商户页面,发现除了“商品信息”、“评价”之外,还设有“商家资质”一栏。

  比如,饿了么平台上点击进入商户资质一栏,就跳出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图片,不过,仍有极少部分商家没有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发布到网络平台上。调查中发现,岭南师范学院、广东海洋大学、海大寸金等高校周边的网络订餐商家较多,广东海洋大学周边就有上100家网络订餐店铺。搜索中还发现,有学生自主开发的网络点餐APP,同样受到学生欢迎。

  市食药监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蓝贤军科长表示,市民订餐时如发现问题,可向食药监部门反映。对无资质店铺,食药监部门将予以从严从重查处。

  私厨

  不少厨房仍在无证“裸奔”

  在记者的微信朋友圈中,“私人糕点店”“XX蛋糕”“XX瓮鸡”等私人厨房经常被刷屏。这些隐身于民宅高楼的私人厨房十分火爆,却长期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这些都将会带来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如今,《办法》落地已有十余天,但多数私厨仍在无证经营。蓝科长表示,私厨平台今后也需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审查其许可证。

  杨先生从去年年中开始制作私人糕点,通过微信朋友圈平台进行宣传售卖。如有网友需要定制蛋糕,提前发微信红包,将根据客户的要求送货上门。他告诉记者,对《办法》有一定了解。“目前订单量没有因为《办法》的出台而受到影响。都是做朋友的生意,凭良心做产品,我也会自觉把好质量这一关。”不过,杨先生也透露,如果国家要求注册、备案,可能成本会比较高,生产环境也不一定符合要求。“看今后的发展,如果业务量还是很大可以考虑注册,如果业务量没有增加,只能另谋职业。”杨先生说。

  《办法》规定,网络食品需取得相应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明确不得从事有关经营活动的具体行为,需公示相关信息,要落实网络食品经营过程中的贮存、运输要求。蓝科长表示,网络销售的现场自制食品,可能制作的时候没有问题,但其保质期很短,在包装、运输环节容易出现食品变质等问题。

  电商

  部分无资质店家被清退

  近几年,京东、淘宝等大型电商平台食品生意较为火爆。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私房牛肉酱”,有近400种商品可供选择。以一家四川特产店出售的香菇牛肉酱为例,在卖家资质页面可以清晰地看到显示的是营业执照和行业证照。不过,在查找过程中,也发现有部分店铺没有任何资质文件。

  据了解,自《办法》10月1日实施后,大型电商的不少小商家,因为没有取得食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纷纷被清退。记者在天猫上浏览药品店铺发现,部分店铺已无法打开。

  市民李先生平时经常到网上购买面包、饼干等进口食品,他认为,网购方便、实惠。同时,他也担心吃出问题时维权困难。

  《办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包括网络订餐),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或向第三方交易平台索赔,生产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部门

  将根据《办法》要求严格执行

  当前,网络自制食品,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操作人员健康证、地址信息全无,其原材料采购、菜品加工操作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成品配送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消费者要自行判断店铺的安全性、合法性,自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和损失。蓝科长表示,一旦出了问题,因店铺身份不明、地址模糊,隐藏在民居当中,往往无从追溯。

  蓝科长表示,“互联网食品”这一新型生活形态正在改变民众的消费方式,便利、实惠、多样是网络食品有别传统实体经营的特色所在。不过,网络食品生产经营门槛低;监管力度弱,容易形成了网络食品交易监管的真空。食药监部门将根据《办法》要求严格执行、管理。

  市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监管部门对有关平台的行为严格规范,加大对其违法行为打击、惩处力度的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网购食品前,首先辨别是否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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