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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三查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表时间:2016/6/15 13:27:55  访问:1280人次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渝食药监食生产〔2016〕31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三查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万盛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行业协会:

经市局同意,现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三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8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三查行动”

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食品安全战略理念,推动建立以法律制度为保障、以社会共治为路径的食品安全共同治理机制。市局决定,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食品安全三查行动”(即:企业自查、行业调查、部门监督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三查行动”,全面掌握我市重点食品行业的基本状况和突出问题,共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企业自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严格落实。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能否持续保持取证时的必备条件为自查重点,自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把关以及问题产品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企业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行业调查,行业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以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和“潜规则”为重点,通过召开行业座谈会、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潜规则”,以加强行业自律为抓手,规范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

部门监督检查,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扎实履职,强化监督管理,综合运用生产许可、日常巡查、监督抽检等监管方式,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相关要求,健全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无缝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的常态化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自查

1.查原辅材料的采购验证情况。全面检查原辅材料的供应商的生产资质、每批次原辅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是否完善、采购原辅材料的验收记录是否清楚明了,严格控制敏感指标,如白酒中的塑化剂、甲醇、氰化物,植物油中的塑化剂、溶剂残留,涉红原料中的苏丹红、罗丹明等指标,做到原辅材料来源合法、安全入库。

2.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查找各项安全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可执行、可操作。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企业食品安全。

3.查出厂检验把关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做好出厂检验记录,做到出厂产品批批检验合格,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4.查问题产品处置情况。在产品出厂后,发现生产的产品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严格依据规定程序处置问题产品。

(二)严格行业自律,扎实开展行业调查。

1.查行业自律的落实情况。行业协会要自查行业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加强自我管理,构建合理的管理机制,制订并组织实施食品行业的行规、行约,加快自律体制建设。

2.查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接地气、情况清、问题明”的行业特点,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采取召回座谈会及深入开展调研等方式,摸清本行业存在主要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3.查行业存在的“潜规则”。收集行业存在的“潜规则”,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自律,避免“潜规则”,确保食品安全。

(三)严格履职,全面落实监督检查相关要求。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全面检查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企业落实自查制度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从原辅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每个环节都符合要求。

2.实行食品安全分级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严格依照《重庆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对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完善日常巡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强化“分级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统筹,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分局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三查行动”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各地更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区县分局要加强对“三查”工作的领导,做好企业自查的组织发动工作,明确监管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夯实“食品安全三查行动”工作基础,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深入自查,落实整改措施。企业在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深入开展自查的同时,要加大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查找原因,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措施及期限,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计划报送区县分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管,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在“食品安全三查行动”中,各区县分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自查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行业协会调查发现的问题等进行逐一核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大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要加强主动宣传、正面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管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舆情引导和把控,引导社会客观、理性看待食品安全工作,努力争取全社会对食药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沟通,做好信息报送。要加强联系、强化沟通、互通信息、沟通协作,收集资料,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并将总结于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孟兴民,联系电话:637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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