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资讯 >> 政策导向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施行 “自制食品” 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来源:西部商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5/9/22 10:50:05  访问:763人次

     商报讯,10月1日,“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施行,新法中要求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农产品除外),同时平台负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记者采访淘宝客服时获悉,淘宝已经要求食品行业卖家出具齐全的三证(开店主体人半身照、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准入申请。倘若10月1日之后没有完成这一步骤,食品卖家将被禁止发布新商品。记者调查发现,这样一来不少“自制食品”将没得玩了。
   “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不通过 禁止卖家发布新商品
   食品安全法》的新规尚未开始实施,淘宝网就已经开始对主营食品类目的卖家念起了“紧箍咒”。
    淘宝网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8月底,淘宝网就为三证(开店主体人半身照、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不一致,且在一年中持续主营食品类目的卖家,开放变更过户入口。目前食品行业卖家准入正式执行时间是10月1日,卖家只有上传“食品流通许可证”并通过审核,才可以在淘宝网上销售食品。据客服人员介绍,倘若10月1日之后没有完成这一步骤,食品卖家将被禁止发布新商品,“对于已上架商品,是进行下架处理还是进行管控,未来会有具体通知”。
    此外,淘宝客服人员昨日告诉记者,目前,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目前不需提供许可证。“如果说是农产品及经营地方特色食品的商家,比如说你卖的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水果、蔬菜、水产、海产品、没有包装的、无QS标志的商品,是不需要许可证的。”
   “农家秘制”食品以后或没得玩了
    记者在淘宝网一家名为“乡巴佬”的初级农副产品网店看到,该店内售卖的梅菜干、笋干、番薯干等原材料均产自自家田园,晾晒过程也是自家人亲手制作,没有经过任何的食品安全许可和检测。
    在一家“陇上家园土特产”网店记者看到,有农家自制的甘谷辣椒面、杏仁、杏干、休闲零食等,虽然包装袋上显示有“QS”,但并没有看到店主公布其食品流通许可证。
    网店卖家小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想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在生产场地、生产规模、管理模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而自己的“小作坊”很难达标,“随着新规的实施,以后恐怕没得玩了”。
    记者了解到,在实体店的监管体系中,有包装的食品属于生产加工范围,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质监部门核发的QS证。而销售食品的店铺,则应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显然,和小李一样,电商平台上的众多食品卖家,并无任何部门颁发的证件。而他们要取得QS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在生产场地、生产规模、管理模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成本上的投入太大,这也注定他们较难转成正规军。
    淘宝店主马女士昨日在聊天中向记者透露,根据现行规定,一般的食品必须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才能上架,但多数自制食品的卖家都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选择了“钻空子”——即改为选择“散装食品”再上架。
    应对新规 打算自建食品加工厂
    昨日,记者与兰州市一家非常火爆的外送平台“陈Sir家”取得联系,据负责人陈文军介绍,将尽快落实实体工厂相关事宜。另一位通过朋友圈销售自制小海鲜的罗媛也表示,所需手续目前正在办理,办理完成后她的小店将继续营业。但也有部分经营者表示,对此规定并不知情,但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
    监管更严 以后网购食品更放心
    市民郑慧娟是一位名符其实的“零食达人”,非常喜欢网购食品,以前选择买大厂家的,后来发现有些个人自制的食品味道也不错,所以开始网购自制食品。但有一次,她买了一些饼干类的产品,发现找遍整个包装都没有生产日期等标识;而购买了一次自制的辣椒酱以后,她拉了三天肚子,由此她认为网上出售的这些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她说:“因为部分食品没有相关的安全证明,虽然包装看起来很美好,但无法保证制作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生产场地的卫生和食品的安全。” 如果网店被要求公开相关资质信息,会对网购食品的安全更放心。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重庆食品安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请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
苹果真是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