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
大兴质监局局长刘冬青指出,食品标签是企业公开承诺食品安全的载体,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是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体现,食品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全力推进标签标注的规范化。
据了解,大兴质监局工作人员还向辖区内食品企业发放了《关于开展北京市大兴区食品生产企业标签专项整治工作告知书》,宣传食品标签相关标准、法规,要求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并进行标签标识自查自纠,提交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召回问题产品。(完)
电话号码:023-62804939 62813715 电子邮件:knowledge818@gmail.comCopyright 2006-2025 重庆食品安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2024045620号-1重庆食品安全网法律顾问:重庆歌乐律师事务所 罗全钰